海澜之家成功无效“宝妈的衣柜”商标,维权得到落实

发布日期:2022-03-15 17:24:28     标签: 海澜之家商标   商标侵权

商标保护是在商标得到核准之后首要注意的事情,不管是通过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得到的这件核准的商标,首先这是通过注册获得核准已经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然后再是可以在使用中使用。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就不得不提到商标监测以及发现近似商标从而维权这一系列工作。

 

海澜之家在消费者的印象中推广总是让人一眼记住,“海澜之家,男人的衣柜”经过无数次的广告播放,相信没有人还对此感到陌生吧。不过也是因为广告词太引人注目,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份行政判决书,“宝妈的衣柜”商标与“男人的衣柜”构成近似商标,应予纠正。


海澜之家成功无效“宝妈的衣柜”商标,维权得到落实

 

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3月12日,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澜之家)共申请注册了 5103 件商标,涵盖“海澜之家”“男人的衣柜 MENSWARDROBE”“海澜优选”等多个品牌商标,目前绝大多数商标已成功注册。

 

2017 年 8 月 1 日,蔡某某申请注册了“宝妈的衣柜”商标,也是这起案件的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针织服装;鞋;袜;游泳衣等”等第 25 类商品上。2019 年 12 月 25 日,海澜之家对“宝妈的衣柜”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诉争商标与其持有的“男人的衣柜”等 3 件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请求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海澜之家成功无效“宝妈的衣柜”商标,维权得到落实

 

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宝妈的衣柜”与 3 件引证商标“男人的衣柜”主要认读部分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不易致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海澜之家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海澜之家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在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判决结果仍不能使海澜之家满意,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宝妈的衣柜”与三件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一审后,海澜之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次,海澜之家成功无效“宝妈的衣柜”商标。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判决书,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排列、呼叫等方面较为相近。

 

同时,海澜之家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在广告宣传中一直将“海澜之家”和“男人的衣柜”组合使用,已取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根据我国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习惯,双方商标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商标构成近似,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海澜之家针对“宝妈的衣柜”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也就是说,海澜之家成功无效了“宝妈的衣柜”商标,目前,查询得到宝妈的衣柜商标状态,已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由此可见商标市场中的检测是必要的,不要觉得商标得到核准就是最后的任务,在使用的时候更好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免于撤三或者无效宣告,只有这样商标的使用对于企业的发展才有益。况且很多商标的使用,遇到侵权之时更应该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为自己的商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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